[24]典論曰:譚長而惠,尚少而美。紹妻劉氏愛尚,數稱其才,紹亦奇其貌,欲以為後,未顯而紹死。劉氏性酷,紹 死,僵尸未殯,寵妾五人,劉盡殺之。以為死者有知,當復見紹於地下,乃頭墨面以毀其形。尚又為盡殺死者 之家。
[25]英雄記曰:紀字元圖。初,紹去董卓出奔,與許攸及紀詣冀州,紹以紀聰達有計策,甚親信之,與共舉事。後審 配任用,與紀不睦。或有讒配于紹,紹問紀,紀稱「配天性烈直,古人之節,不宜疑之」。紹曰:「君不惡之邪?」紀 答曰:「先日所爭者私情,今所陳者國事。」紹善之,卒不廢配。配由是更與紀為親善。
[26]魏氏春秋載劉表遺譚書曰:「天篤降害,禍難殷流,尊公殞,四海悼心。賢胤承統,遐邇屬望,咸欲展布旅力,以 投盟主,雖亡之日,猶存之願也。何寤青蠅飛於干,無極游於二壘,使股肱分為二體,背膂為異身!昔三王 五伯,下及戰國,父子相殘,蓋有之矣;然或欲以成王業,或欲以定霸功,或欲以顯宗主,或欲以固冢嗣,未有棄 親即異,其本根,而能崇業濟功,垂祚後世者也。若齊襄復九世之讎,士卒荀偃之事,是故春秋美其義,君子 稱其信。夫伯游之恨于齊,未若(文公) 〔太公〕之忿曹;宣子之承業,未若仁君之繼統也。且君子之違難不適讎 國,豈可忘先君之怨,棄至親之好,為萬世之戒,遺同盟之恥哉!冀州不弟之,既已然矣;仁君當降志辱身,以 匡國為務;雖見憎於夫人,未若鄭莊之於姜氏,兄弟之嫌,未若重華之於象傲也。然莊公有大隧之樂,象受有鼻 之封。願棄捐前忿,遠思舊義,復為母子昆弟如初。」又遺尚書曰:「知變起辛、郭,禍結同生,追閼伯、實沈之蹤, 忘常棣死喪之義,親尋干戈,僵尸流血,聞之哽咽,雖存若亡。昔軒轅有鹿之戰,周武有商、奄之師,皆所以翦除 穢害而定王業,非彊弱之(事)爭,喜怒之忿也。故雖滅親不為尤,誅兄不傷義。今二君初承洪業,纂繼前軌,進 有國家傾危之慮,退有先公遺恨之負,當唯義是務,唯國是康。何者?金木水火以剛柔相濟,然後克得其和,能 為民用。今青州天性峭急,迷于曲直。仁君度數弘廣,綽然有餘,當以大包小,以優容劣,先除曹操以卒先公之 恨,事定之後,乃議曲直之計,不亦善乎!若留神遠圖,克己復禮,當振長驅,共奬王室,若迷而不反,違而無 改,則胡夷將有誚讓之言,況我同盟,復能勠力為君之役哉?此韓盧、東郭自困於前而遺田父之獲者也。憤踴鶴 望,冀聞和同之聲。若其泰也,則袁族其與漢升降乎!如其否也,則同盟永無望矣。」譚、尚盡不從。
漢晉春秋載審配獻書於譚曰:「春秋之義,國君死社稷,忠臣死王命。苟有圖危宗廟,敗亂國家,王綱典律,親疎 一也。是以周公垂泣而蔽管、蔡之獄,季友歔欷而行鍼叔之鴆。何則?義重人輕,事不得已也。昔衞靈公廢 而立輒,為不道,入戚以,衞師伐之。春秋傳曰:『以石曼姑之義,為可以拒之。』是以終獲叛逆之 罪,而曼姑永享忠臣之名。父子猶然,豈況兄弟乎!昔先公廢將軍以續賢兄,立我將軍以為適嗣,上告祖靈, 下書譜牒,先公謂將軍為兄子,將軍謂先公為叔父,海遠近,誰不備聞?且先公即世之日,我將軍斬衰居廬,而 將軍齋于堊室,出入之分,於斯益明。是時凶臣逢紀,妄畫蛇足,曲辭諂媚,交亂懿親,將軍奮赫然之怒,誅不旋 時,〔我〕將軍亦奉命承旨,加以淫刑。自是之後,癰疽破潰,骨肉無絲髮之嫌,自疑之臣,皆保生全之福。故悉遣 彊胡,簡命名將,料整器械,選擇戰士,殫府庫之財,竭食土之實,其所以供奉將軍,何求而不備?君臣相率,共衞 旌麾,戰為雁行,賦為幣主,雖傾倉覆庫,翦民物,上下欣戴,莫敢告勞。何則?推戀戀忠赤之情,盡家家肝腦 之計,脣齒輔車,不相為賜。謂為將軍心合意同,混齊一體,必當并威偶勢,禦寇寧家。何圖凶險讒慝之人,造飾 無端,誘導姦利,至令將軍翻然改圖,忘孝友之仁,聽豺狼之謀,誣先公廢立之言,違近者在喪之位,悖紀綱之理, 不顧逆順之節,易冀州之主,欲當先公之繼。遂放兵鈔撥,屠城殺吏,交尸盈原,裸民滿野,或有髮膚,割 截支體,寃魂痛於幽冥,創痍號於草棘。又乃圖獲城,許賜秦、胡,財物婦女,豫有分界。
或聞告令吏士云:『孤 雖有老母,輒使身體完具而已。』聞此言者,莫不驚愕失氣,悼心揮涕,使太夫人憂哀憤懣于堂室,我州君臣士友 假寐悲歎,無所措其手足;念欲靜師拱默以聽執事之圖,則懼違春秋死命之節,貽太夫人不測之患,隕先公高世 之業。且三軍憤慨,人懷私怒,我將軍辭不獲已,以及館陶之役。是時外為禦難,實乞罪,既不見赦,而(屠辱 谷) 〔屠各〕二三其心,臨陳叛。我將軍進退無功,首尾受敵,引軍奔避,不敢告辭。亦謂將軍當少垂親親之仁, 以緩追之惠,而乃尋蹤躡軌,無所逃命。困獸必,以干嚴行,而將軍師旅土崩瓦解,此非人力,乃天意也。是 後又望將軍改往修來,克己復禮,追還孔懷如初之愛;而縱情肆怒,趣破家門,企踵鶴立,連結外讎,散鋒於火, 播搏ナ螫,烽煙相望,血千里,遺城厄民,引領悲怨,雖欲勿救,惡得已哉!故遂引軍東轅,保正疆,雖近郊 壘,未侵境域,然望旌麾,能不永歎?配等備先公家臣,奉廢立之命。而圖等干國亂家,禮有常刑。故奮敝州之 賦,以除將軍之疾,若乃天于心,早行其誅,則我將軍匍匐悲號于將軍股掌之上,配等亦袒躬布體以待斧鉞之 刑。若必不悛,有以國斃,圖頭不縣,軍不旋踵。願將軍詳度事宜,錫以環。」
典略曰:譚得書悵然,登城而泣。既劫于郭圖,亦以兵鋒累交,遂戰不解。
[27]先賢行曰:配字正南,魏郡人,少忠烈慷慨,有不可犯之節。袁紹領冀州,委以腹心之任,以為治中別駕,并總 幕府。初,譚之去,皆呼辛、郭圖家得出,而辛評家獨被收。及配兄子開城門兵,時配在城東南角樓上,望見 太祖兵入,忿辛、郭壞敗冀州,乃遣人馳詣獄,指殺仲治家。是時,辛在軍,聞門開,馳走詣獄,欲解其兄家, 兄家已死。是日生縛配,將詣帳下,辛等逆以馬鞭其頭,罵之曰:「奴,汝今日真死矣!」配顧曰:「狗輩,正由 汝曹破我冀州,恨不得殺汝也!且汝今日能殺生我邪?」有頃,公引見,謂配:「知誰開卿城門?」配曰:「不知 也。」曰:「自卿(文) 〔子〕榮耳。」配曰:「小兒不足用乃至此!」公復謂曰:「曩日孤之行圍,何弩之多也?」配曰: 「恨其少耳!」公曰:「卿忠于袁氏父子,亦自不得不爾也。」有意欲活之。配既無撓辭,而辛等號哭不已,乃殺 之。初,冀州人張子謙先降,素與配不善,笑謂配曰:「正南,卿竟何如我?」配弱゚曰:「汝為降虜,審配為忠臣, 雖死,豈若汝生邪!」臨行刑,叱持兵者令北向,曰:「我君在北。」
樂資山陽公載記及袁獻帝春秋並云太祖兵入城,審配戰于門中,既敗,逃于井中,於井獲之。
臣松之以為配一代之烈士,袁氏之死臣,豈當數窮之日,方逃身于井,此之難信,誠為易了。不知資、之徒竟為 何人,未能識別然否,而輕弄翰墨,妄生異端,以行其書。如此之類,正足以誣罔視聽,疑誤後生矣。寔史籍之罪 人,達學之所不取者也。
太祖之圍鄴也,譚略取甘陵、安平、勃海、河間,攻尚於中山。尚走故安從熙,譚悉收其衆。太祖將討之,譚乃拔平原,并南皮,自屯龍湊。十二月,太祖軍其門,譚不出,夜遁奔南皮,臨清河而屯。十年正月,攻拔之,斬譚及圖等。熙、尚為其將焦觸、張南所攻,奔遼西烏丸。觸自號幽州刺史,驅率諸郡太守令長,背袁向曹,陳兵數萬,殺白馬盟,令曰:「違命者斬!」 衆莫敢語,各以次歃。至別駕韓珩,曰:「吾受袁公父子厚恩,今其破亡,智不能救,勇不能死,於義闕矣;若乃北面於曹氏,所弗能為也。」一坐為珩失色。觸曰:「夫興大事,當立大義,事之濟否,不待一人,可卒珩志,以勵事君。」
高幹叛,執上黨太守,舉兵守壺口關。遣樂進、李典撃之,未拔。十一年,太祖征幹。幹乃留其將夏昭、ケ升守城,自詣匈奴單于求救,不得,獨與數騎亡,欲南奔荊州,上洛都尉捕斬之[28]。
十二年,太祖至遼西撃烏丸。尚、熙與烏丸逆軍戰,敗走奔遼東,公孫康誘斬之,送其首[29]。太祖高韓珩節,屡辟不至,卒於家[30]。
[28]典略曰:上洛都尉王琰獲高幹,以功封侯;其妻哭于室,以為琰富貴將更娶妾媵而奪己愛故也。
[29]典略曰:尚為人有勇力,欲奪取康,與熙謀曰:「今到,康必相見,欲與兄手之,有遼東猶可以自廣也。」康亦 心計曰:「今不取熙、尚,無以為於國家。」乃先置其精勇于中,然後請熙、尚。熙、尚入,康伏兵出,皆縛之, 坐于凍地。尚寒,求席,熙曰:「頭顱方行萬里,何席之為!」遂斬首。
譚,字顯思。熙,字顯奕。尚,字顯甫。
書曰:尚有弟名買,與尚走遼東。曹瞞傳云:買,尚兄子。未詳。
[30]先賢行曰:字子佩,代郡人,清粹有雅量。少喪父母,奉養兄,宗族稱孝悌焉。